毛姆《插曲》小说原文

2023-03-31 11:00 编辑:鄂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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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插曲

  冯涛 译

  那是一次相当小型的派对,因为我们的女主人喜欢大家有共通的话题;我们一起吃饭的人最多不超过八个,通常就只有六个。饭后一起来到起居室的时候,座椅的安排都相当讲究,不论是哪两个人都甭想躲到某个角落里说悄悄话去,以免扫了大家的兴。我一进门就很高兴地发现,所有的人我都认识。除了女主人外有两位聪明又优雅的女客,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位男宾。其中的一位是我的朋友奈德·普雷斯顿。我们的女主人历来就有个规矩,那就是从不邀请妻子跟丈夫同来,因为据她说那会让夫妻双方都倍感拘谨,没办法尽兴;要是有哪对夫妇不乐意单人独往的话,那就干脆甭来算了。不过因为她的餐桌上一直都能提供美酒佳肴,再加上谈论的话题也总是相当有趣,她邀请的人通常都会来的。大家有时候指责她邀请丈夫们的频率要高于邀请妻子,不过她为自己辩解说,这根本由不得她,谁让做了丈夫的男人本来就比为人妻的女人多呢?

  奈德·普雷斯顿是个苏格兰人,天生好性情,总是兴兴头头的,很有讲故事的天分,有时未免讲得太过冗长,因为他真是罕见地健谈,不过总是极富戏剧性,可以说高潮迭起。他是个单身汉,有一笔不大的收入,不过也足敷他那清心寡欲的生活之需。他算是挺有造化的,因为他罹患一种慢性结核病,这种病能一拖好多年,不会置人于死地,不过却也妨碍你外出工作谋生。他时不时地会旧病发作,得缠绵病榻两三个礼拜,不过发作过后又会大为好转,他又会一如既往地快活、开朗和健谈。我怀疑他未必有足够的钱去某家昂贵的疗养院疗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的脾气可绝对无法适应那里的生活。他见多识广,喜欢跟人交际。只要身体状况允许,他总不愿意待在家里,喜欢出去吃午饭,出去吃晚饭,喜欢一直坐到很晚,抽着他的烟斗、喝掉大量的威士忌。假如他能满足于过病人的那种残缺不全的生活,他也许到现在还活着,可他才不干呢;而且谁又能因此而责怪于他?他是在五十五岁上死于大出血的,去世的那天夜里他刚从某人的宅邸里回来,他满可以为自己的表现心满意足了,因为全仗了他,那晚的派对相当成功。

  他具有某些痨病患者所特有的那种发热病般蓬勃的活力,总是想方设法找点事来满足他那行动的热望。不知道他从哪儿听说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1]需要囚犯监察员,这勾起了他极大的兴趣,他于是自己跑到内政部求见专司监狱管理的官员,主动请缨干这份差事。这个工作是没有报酬的,虽然也颇有不少人或是出于同情或是纯属好奇愿意尝试一下,但要不了多久也就感到厌烦了,要么就是嫌占用的时间太多,于是就开始打退堂鼓,至于他们原本殷切关心的诸如囚犯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囚犯们的利益以及未来等等也全都随之弃置一旁,无人问津了。有鉴于此,内政部的官员们也都长了个心眼,绝不再接受那些看着就干不长的人,对于应征者的履历、性格以及总体的适应能力都会进行仔细的查考。然后还会有一个试用期,对其进行谨慎的观察,如果印象不佳就干脆婉言谢绝,告诉对方不需要再费心干下去了。不过奈德·普雷斯顿却让那位陰沉、干练的面试官员相当满意,觉得他在各个方面都足堪信赖,而且从一开始他就跟典狱长、狱吏和囚犯们处得很好。他丝毫没有等级观念,所以囚犯们不管入狱前是什么身份,跟他在一起都觉得很放松很自在。他既不讲道又不说教。他生平不要说犯罪了,就连亏心事都从来没做过,可是他却把囚犯们犯下的罪行当做他的肺结核一样的疾病来看待:你不得不忍受这样讨厌的麻烦事儿,但整天挂在嘴边上却没有丝毫益处。

  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是一座关押初罪犯人的监狱,是幢冰冷陰森、令人望而生畏的建筑。奈德曾带我去过一次,当穿过一道道为我们打开的牢门,进入监狱内部后,我身上忍不住一阵阵地直起鸡皮疙瘩。我们穿过一个个犯人们正在里面劳作的巨大房间。

  “你要是看到自己的什么朋友,就假装根本没看见好了,”奈德嘱咐我,“他们可不喜欢被人认出来。”

  “难道我在这儿会碰到我的什么朋友?”我冷冰冰地问。

  “这你可说不准。你要是有朋友因为经常开空头支票或是在某个公园里因为什么伤风败俗的勾当被抓,我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你要是知道我在这儿能多么经常地意外碰到曾一起吃过饭的朋友,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

  奈德的职责之一是帮助那些刚被抓进监狱的囚犯度过最初最为难熬的几天。他们经常会因为经受的审判和刑罚,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打击;在经历过初步法律程序后,他们还不得不忍受入狱服刑的整套过程:脱光衣服、淋浴、体检、接受盘问,最后换上囚服被带进牢房里,再关门上锁,经过这一番折腾之后,他们的精神几乎都要崩溃了。有时候他们会歇斯底里地哭喊;有时候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奈德的任务就是要帮他们振作起来,而他那轻松愉快的举止和亲切自然的态度经常能产生神奇的效果。如果他们担心牵挂着老婆孩子,他会亲自前去探望,如果他们穷愁潦倒,他会自掏腰包资助他们。他告诉他们各种新闻和消息,帮他们消除自感与世隔绝、被亲人抛弃的苦恼。他会遍读各份体育报刊,以便能告诉他们哪匹马在哪项重要赛事上夺魁,或者拳击冠军是否打败了自己的对手。他会为他们出狱以后的未来安排出谋划策,在他们就要刑满释放的时候帮他们留意着有没有适合他们的工作机会,然后还会不辞劳苦亲自前去说服雇主们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因为大家对犯罪的话题都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只要有奈德在场,话题迟早会转移到这上面来。那天吃过晚饭之后,我们都手持酒杯在起居室里舒舒服服地就座了。

  “斯克拉比斯最近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吗,奈德?”我于是问他。

  “也没什么。”

  他说话的嗓门儿又高又尖,笑起来非常粗豪,咯咯作响。他这会儿就这么咯咯一笑。

  “我今天刚去看过一个姐们儿,她可真叫来劲儿。她丈夫是个入室行窃的夜盗。警察已经盯了他好几年了,可一直都抓不到他现行,直到最近才终于让他认了罪。他每次行窃之前都会跟他妻子精心编造好一套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所以此前他虽然已经被逮捕过三四次,而且正式提交法庭审讯,警方却一直都找不到破绽,不能证明他有罪,他总能化险为夷、逃脱罪责。话说他前不久再次被捕,可他一点都不着急上火,他跟他妻子一起炮制的不在场证据完美无缺、无懈可击,他料想肯定会跟从前一样被无罪释放。可谁知他妻子走上证人席之后却并没有提供他们商量好的证词,他真是大吃了一惊!结果他被判有罪,入狱服刑。我去看他的时候,与其说他是担心被抓到了号子里,还远不如说他因为他妻子没替他辩白而感到大惑不解,于是他就求我去看看她,问问她这唱的究竟是哪一出。我也就跑了一趟,你们知道她是怎么对我说的?她说:‘噢,先生,是这样的:这套不在场的证词实在是太漂亮啦,我实在不舍得就这么轻易用掉它。’”

  我们当然全都哈哈大笑。讲故事的就喜欢有鉴赏力的听众,而且奈德·普雷斯顿从来都不喜欢长篇大套地让人厌烦。他又讲了两三个有趣的段子,这些段子无一不印证了他一直津津乐道的一个观点:那就是英国在实现普遍的民主之前,相较于富裕和有教养的阶层,在所谓的下层社会中总是存在着更强烈的激情、更多的浪漫情感、更多不计后果的真性情,相比而言上层社会总显得谨小慎微、墨守成规。

  “只是因为劳动阶层读书不多,”他道,“只是因为他们不善于表达自己,你就认为他们缺乏想象力,那你可就错啦:他们恰恰拥有极为丰富的想象力。只是由于他们表面上粗鲁无文,你就认为他们神经粗壮、缺乏情感,那你又错啦:他们其实拥有极为细腻的情感。”

  然后他又给我们讲了个故事,下面我想用我自己的语言把它复述一遍,尽量把它讲好。

  弗雷德·梅森是个非常漂亮的小伙子,个头高挑、体格匀称,碧蓝的眼睛,俊美的五官,而且总是面带友善、愉悦的微笑。不过最让他与众不同的还是他那头浓密的深红色美发,而且如波浪般卷曲,走在大街上的时候拥有极高的回头率。实在是太漂亮了。或许正是这一头美发赋予了他如此性感的外貌,他那迷人的男性气质如同香水般醉人。他两道浓密的剑眉,颜色只比头发略浅一点点,而且他天生丽质,不像一般红头发的人那样皮色丑陋,连带着一头红发都黯然失色;他的皮肤同样光彩照人,呈漂亮的橄榄色。他的眼神坦率而大胆,每当他浅笑宛然甚或纵情大笑时,那神情真可说是勾魂摄魄。正值青春年少的他浑身洋溢着健康活力,总不缺少欢欣开怀的理由。他年方二十有二,总给人一种尽情享受生命、生机勃勃的愉快感觉。拥有如此的相貌,尤其是浑身洋溢的那种牵惹人心的性感魅力,他在女人堆里自然是无往而不利。他迷人、温柔而又热情洋溢,不过在感情问题上未免有些过于随便,而且男女不论。他也并非是铁石心肠或是厚颜无耻,他天性温和友善,不过他总能让他朝云暮雨的对象们明白:他所求的不过是一时的寻欢作乐,要想让他跟任何人厮守终身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弗雷德是个邮差,在布里克斯顿工作。那是伦敦一个人口稠密的地区,以比其他任何郊区都窝藏了更多的罪犯而著称,因为有轨电车通宵达旦来往于泰晤士河两岸,所以一个罪犯在西区入室行窃之后可以毫无困难地乘车溜回来。弗雷德喜欢他的工作。布里克斯顿区有无数条街道,街道两旁鳞次栉比的矮小房屋里的住户大都是劳动阶级,有在附近工作的工人,也有职员、店员和各类技术工人——有的还要每天都到河对岸去工作。弗雷德体格强壮、身体健康,走街串巷地递送信件对他来说是一种乐趣。有时候包裹需要递交收件人,挂号邮件需要签收,他便有了跟人打交道的机会。他是个很喜欢交际的小伙子,不论他负责哪个地段,要不了多久他就跟当地的住户混得很熟了。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的工作有所变动,他不再直接送信,转而负责从各个邮筒里取出邮件,送到布里克斯顿区的中心邮局。有时取完邮件后他的邮袋会变得相当沉重,可他很以自己的力气为傲,这点分量只会让他呵呵一笑。

  有一天他正在一条相对高尚的街道上清空邮筒,那条街上都是半独立式住宅,他刚把邮袋扎好,一个姑娘朝他跑了过来。

  “邮差先生,”她喊道,“请把这封信带上好吗?我是特地跑来想赶上这班发送的。”

  他冲她友善地一笑。

  “我向来都乐意为女士们效劳。”他道,把邮袋放下,袋口打开。

  “本来不想给您添麻烦的,可这是封急件。”她把手里的信递给他的时候解释道。

  “写给谁的——一个小伙子?”他咧嘴一笑。

  “不关你的事。”

  “好嘛,还挺傲气。不过我可得告诉你,这家伙一点儿都不好。千万不要相信他。”

  “你还真够老脸皮厚的。”她道。

  “别人也都这么说。”

  他摘下帽子,用手理了理他那一头蓬松的红色鬈发。那姑娘一见之下不由得呆住了。

  “你的头发是在哪儿烫的?”姑娘嘻嘻地笑问道。

  “你高兴的话我哪天带你去。”

  他用那双愉快的眼睛俯视着她,他身上有种什么东西奇特而又微妙地令她心头为之一颤。

  “好了,我得上路啦,”他道,“我要是不脚不沾地儿地干好我的工作,这个国家不定会出什么意外呢。”

  “我可没缠住你啊。”她冷冷地道。

  “这正是你做得不对的地方。”他回道。

  他瞄了她一眼,这一下搅得她的心怦怦直跳,自觉得脸一直红到了耳朵根。她转身赶快往家里跑去。弗雷德留意到她家跟邮筒之间隔着四户人家。那正是他的必经之路,他走过那户人家的时候抬头向上望了望,看见窗户上挂的网眼窗帘抽动了一下,知道她在看他呢。他自己很是得意。接下来的几天里,每逢经过这户人家他都会朝里面张望一下,可是再也没见到那姑娘的影子。有天下午他刚踏上她住的那条街道时,竟意外撞见了她。

  “哈啰。”他停下来跟她打招呼。

  “哈啰。”

  她的脸涨得通红。

  “最近没见到你呀。”

  “这对你也没什么损失吧。”

  “这只是你的想法而已。”

  她比他印象中的还要漂亮,深色头发,深色眼睛,相当高挑的个头,身段苗条,体格优美,皮肤白皙,一口雪白的牙齿。

  “哪天跟我一起看场电影怎么样?”

  “你还真是挺想当然的嘛,是不是?”

  “这可是很值得的。”他说着,放肆而又迷人地咧嘴一笑。

  她也忍不住笑了。

  “我不这么认为,不行。”

  “噢,去吧。青春一去不复返哪。”

  他身上有种特别吸引人的特质,让她不忍心断然拒绝。

  “真的不行。我们家可不喜欢我跟素不相识的小伙子出去。要知道我是爸妈的独养女儿,他们可宝贝我了。说起来啦,我连你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这好办啊,我这就可以告诉你,不是吗?弗雷德,弗雷德·梅森。你就不能说是跟一位闺蜜去看电影吗?”

  她此时的感受是她从来未曾经历过的。她搞不清到底是痛苦还是快乐。她只是奇怪地感觉喘不上气来。

  “我想是可以这么做。”

  两人约定了日期、时间和地点。那天晚上弗雷德等她来了以后一起走进电影院,可是电影开演后当他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腰肢时,她却一声不吭地只管盯着银幕,轻轻地把他的手臂挪开了。他又握住她的手,她再次轻轻地抽了回去。他很吃惊,他通常约会的那些姑娘们可不是这么做的。他不明白,如果不是为了搂搂抱抱,干吗还要到电影院里来呢。看完电影后他送她回家。她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格蕾丝·卡特。她父亲在布里克斯顿街上开了一家店,经营布匹,手底下有四个伙计。

  “他生意肯定做得挺不错的。”弗雷德道。

  “他没什么好抱怨的。”

  格蕾茜[2]是伦敦大学的学生,等拿到学位后打算去当个老师。

  “有这么好的生意等着你去做,干吗还要当什么老师呢?”

  “爸不想让我跟他的店铺有任何瓜葛——在他供我接受了这么好的教育以后。他想让我力求上进,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她父亲一开始不过是给店里跑腿的小听差,后来才当上了布店的伙计,因为他扎实肯干、忠实可靠再加上脑瓜子好使,现在成了家生意兴隆的小店老板。事业上的成功使他对自己的独养女儿寄予了厚望。他不想让她跟自己的生意再有任何关系,而是希望她能嫁给个医生律师之类的专业人士,或者至少是伦敦金融商业区的什么人。到了那时他就把布店卖掉,正式退休,颐养天年;而格蕾茜也就脱胎换骨,成了个上层社会的夫人了。

  等他们走到她住的那条街道的拐角时,格蕾茜伸出手来。

  “你最好不要送我到家门口了。”她道。

  “你不打算吻我一下道个晚安吗?”

  “我不。”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这么做。”

  “你还会跟我一起去看电影的,对吗?”

  “我想还是不再去了为好。”

  “噢,别这么狠心嘛。”

  他的语气中的恳求是那么温暖恳切,她觉得实在是不忍心一口回绝。

  “我要是肯来的话你能放规矩点儿吗?”他马上点头,“你能保证?”

  “拿我的头发担保。”

  跟她分手后他不禁挠了挠头。这姑娘可真有意思,之前他还从没遇到过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很高傲很优越,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过她的声音当中有种特别抓人的东西,又热情又温柔。他努力去想那种感觉到底像什么。感觉就像她说出来的话在亲吻着你。听起来挺蠢的,可是真的,那种感觉确实就像是这样。

  打那以后,两个人每周总会一起去看一两场电影。过了一段时间她就允许他搂着她的腰、牵着她的手了,不过也就仅此而已,除此以外再不许他越雷池半步。

  “你曾经让小伙子亲过吗?”他有一次问她。

  “没,从来没有,”她很坦率地说,“我妈这个人很好笑,她说姑娘家一定得让男人尊重你才行。”

  “我甘愿放弃世上的一切,就为了能亲你一下,格蕾茜。”

  “别犯傻了。”

  “你就不能让我亲你一下吗?”她摇了摇头,“为什么不?”

  “因为我太喜欢你了。”她嗓音嘶哑地道,然后快步地从他身边走掉了。

  这句话着实让他吃了一惊。他此前从来没有像想要她这样地渴望过一个女人。她说的那句话彻底要了他的命。他无时无刻不想念着她,他一心只盼望着他们将一起度过的每一个夜晚,他生平还从没对任何东西有过这样强烈的企盼。有生以来头一遭,他对自己失去了把握。她在任何方面都要比他优越,不论是她父亲日进斗金一样地大赚其钱还是她接受的教育,以及所有的一切,而他只不过是个邮差。他们已经约好下周五晚上见面,而他简直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虑不安,唯恐她不来赴约了。他对自己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她对他说过的话:也许那话的意思是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甩掉他了。当他终于看到她沿街向他走来时,他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那天晚上他既没有搂她的腰,也没有握她的手,一直到送她回家的时候他都没说过一句话。

  “今晚上你可真够安静的,弗雷德,”她终于说道,“你到底怎么啦?”

  他又走了几步才开口回答。

  “我不想告诉你。”

  她蓦然停下脚步,抬头望着他。她脸上现出恐怖的神情。

  “不管是什么一定要告诉我。”她嗓音都有些抖颤了。

  “我完蛋啦,我已经情不自禁,我全心全意迷恋着你,茶不思、饭不想,夜不能寐。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爱你能爱到这样的程度。”

  “哦,原来就这么回事啊?你真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还以为你要跟我说你马上就要结婚了呢。”

  “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啦?我想娶的只有你。”

  “那好啊,又有什么妨碍你呢,傻瓜?”

  “格蕾茜!你这话可当真?”

  他猛地把她搂到怀中,尽情地畅吻她的嘴唇。她并没有抗拒,而且回吻着他,他感觉她的激情就如同他自己的一样热切。

  他们商量好,由格蕾茜告诉父母说她已经跟他订婚了,而他要在礼拜天过来跟她父母正式见个面。由于布店礼拜六很晚才打烊,等卡特先生到家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所以一直到礼拜天吃过正餐之后格蕾茜才把消息捅了出来。乔治·卡特是个生气勃勃的人,个头不高,不过相当健壮,气色红润,随着生意日渐兴隆,身体也在发福。他的头顶基本上已经秃光了,嘴上蓄了一撮灰白的唇髭。就像很多从劳动阶级爬到雇主地位的人一样,他是个非常苛酷的工头,竭尽所能以最少的工资榨取他那几个伙计最大的工作量。他世事洞明,容不得半点废话和胡来,不过他倒也通情达理,甚至相当和善,所以伙计们也并不讨厌他。卡特太太是个文静可亲的女人,长相相当讨人喜欢,昔日的美貌还依稀辨得出来。夫妇俩都已经五十出头,因为他们结婚挺晚的,是在“相恋”了将近十年之后才最终喜结连理的。

  当格蕾茜把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之后,夫妇俩显得十分吃惊,不过并没有露出不悦的神情。

  “你这个小滑头,”她父亲道,“嗐,我倒是从来都没觉察到你已经交上男朋友啦。好吧,我想这也是迟早的事儿。他叫什么名字啊?”

  “弗雷德·梅森。”

  “是你在学校里认识的?”

  “不是。你一定也见过他的。他就负责收我们街头那个邮筒的信件,他是个邮差。”

  “噢,格蕾茜,”卡特太太叫道,“你是在开玩笑吧。我们让你接受了这么好的教育,你可不能就嫁个普通的邮差啊!”

  卡特先生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了。他原本就红润的面孔更是涨得通红。

  “你妈说得对呀,闺女,”他憋了半晌终于爆发出来,“你不能这样子自暴自弃啊。嗐,这简直太荒唐啦。”

  “我没有自暴自弃呀。你们等见见他再说不迟。”

  卡特太太已经开始哭了。

  “你这不是自甘堕落吗,真是丢人现眼哪。我再也甭想抬起头来做人啦。”

  “噢,妈,别这么说啊。他是个很棒的小伙子,而且有份不错的工作。”

  “你懂什么呀。”她呜咽道。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卡特先生插进来问道,“他出身什么样的家庭?”

  “他爸是开邮车的。”格蕾茜故意挑衅似的道。

  “工人阶级。”

  “哎,那又怎么样?他爸为邮局工作了二十四年,全局上下都很敬重他。”

  卡特太太咬着自己的手绢角儿。

  “格蕾茜,我想告诉你件事儿。你爸跟我结婚前,我是给人家家里当女佣的。他一直都不让我告诉你,因为他不想让你为我抬不起头来。这也是我们订婚了那么多年后才结婚的原因。我服侍的那位夫人说如果我肯一直服侍到她终老的话,她就会在遗嘱里留一笔钱给我。”

  “我后来发家致富靠的就是那笔钱,”卡特先生插话道,“要不然的话,我怎么也不可能有今天。而且我还不妨告诉你,你妈真是一个男人能娶到的最贤惠的妻子。”

  “我从来就没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卡特太太继续道,“可我一直都有雄心壮志。我这辈子最感到骄傲的时刻就是你爸说我们能雇得起一个女佣来帮我,他那时候还说:‘总有一天你会有专门的厨师和女仆来伺候你的。’他已经说到做到了,可你现在却要掉头往回走。我可是一心一意指望你能嫁个绅士啊。”

  她再度大放悲声。格蕾茜是个孝顺孩子,不忍心看他们这么难过。

  “对不起啊,妈,我知道您对我很失望,可我也没办法呀,我真的是情不自禁。我很爱他,我实在是太爱他了。我敢肯定您只要见到他,也会喜欢他的。我们约好了今天下午去公园里散散步,我能不能带他回来吃晚饭?”

  卡特太太焦虑不安地看了看丈夫。他叹了口气。

  “我不愿意,也没必要假装愿意,不过我觉得见见他也好。”

  这顿饭吃得比预料中的要顺利。弗雷德并不腼腆,他跟格蕾茜父母谈话的态度就像是老相识一样亲切自然。即便是他从来没有由一位女仆伺候着在摆设有桃花心木家具的餐厅里文雅地用过餐,用餐后又来到摆设着一架大钢琴的起居室里就座,他也没有显出丝毫的窘迫。等他告辞以后,卡特先生和太太回到卧室就寝的时候,老两口详详细细地把这个小伙子讨论了一番。

  “他确实是一表人才,这个你没办法否认。”她道。

  “光是绣花枕头有什么用?心地厚道才是最重要的。你不觉得他图的是咱闺女的钱财吗?”

  “呃,他肯定知道你什么地方是藏着点干货的,不过呢,他倒也是真心爱她的。”

  “噢,你又是凭什么这么笃定的?”

  “嗐,你就只需要看看他看咱闺女的那眼神吧,这不是明摆着嘛。”

  “呃,不管怎么说这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卡特夫妇对这门婚事也就不再表示反对了,只提出一点,那就是得等格蕾茜拿到学位以后才同意他们正式完婚。也就是说他们还有一年的转圜余地,老两口私底下还抱着一线希望,巴望她兴许到时候会改变主意呢。打那以后,他们就经常能见到弗雷德了,他每个礼拜天总会跟他们一起度过。渐渐地,他们也开始越来越喜欢他了。他为人总是那么随和,性情总是那么开朗,成天价兴致勃勃的,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是那么显而易见、全心全意地深爱着格蕾茜,结果没过多久卡特太太就臣服于他的魅力之下了,又过了一段时间,就连卡特先生也开始承认他看来确实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弗雷德和格蕾茜非常幸福。她每天都去伦敦上课,学习非常用功,然后两人一起度过快乐的傍晚。他送给她一枚非常精美的订婚戒指,还经常带她出去到西区吃饭和看戏。每逢天气晴好的礼拜天就开车带她去乡野郊游,据他说汽车是一个朋友借给他的。当她问他哪来的那么多钱花在她身上时,他哈哈一笑,说是有个哥儿们给他透露了点赛马的内幕,他把宝压在一匹很不被看好的赛马上,赚了一大笔。两个人一起没完没了地讨论着结婚后他们将拥有的那一套小房子,还有如何亲手装修布置新房的无限乐趣,乐此不疲。他们比以往更加情投意合了。

  然后突然间就大祸临头了。弗雷德因为偷窃他敛集的信件中夹寄的钱而被捕。很多人为了图省事,寄钱的时候不去买汇票,而是直接把钞票塞在信封里,要发现信封里是否有夹寄的钱并不困难。弗雷德被告上法庭,他认了罪,被判处两年的强制劳役。格蕾茜也去了法庭,直到最后一刻她都希望他能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当他认罪的时候,那对她真是个致命的打击。法庭不允许她跟他见面,把他直接从被告席押上了囚车。她回到家,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扑倒在床上痛哭失声。等卡特先生从店里回来后,格蕾茜的妈妈上楼来叫她。

  “格蕾茜,你到楼下来,”她道,“你父亲有话要跟你说。”

  格蕾茜从床上爬起来,下了楼。她都懒得去擦干满面的泪痕。

  “看过报纸了?”他对她道,把《新闻晚报》递给她。

  她没说话。

  “唉,这就是那个年轻人的下场。”他语气严厉地继续道。

  弗雷德被捕的时候格蕾茜的父母也十分震惊,可是看到她是如此地悲痛欲绝,同时又如此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清白的,一切都能解释清楚,老两口都不忍心开口,叫她一定要跟他一刀两断。不过事已至此,他们觉得是该把事情跟女儿说说清楚了。

  “吃饭看戏的钱原来就是这么来的。还有那辆汽车。原本我就觉得蹊跷,礼拜天正是自己用车子的时候,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借给他使,哪里来的这样的朋友?我想车子是他租的吧?”

  “应该是的,”她悲悲切切地回答道,“可是当时他说什么我都信他。”

  “你这也算是侥幸脱了身,闺女,我也只能这么说啦。”

  “他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讨我的欢心。他不想让我觉得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享受不到在家里习惯了的那种舒适生活。”

  “你就别再替他找借口啦,我希望。他就是个贼,这是明摆着的。”

  “我不在乎。”她愠怒地道。

  “你不在乎?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这个意思。我要等着他,等他一出狱我就嫁给他。”

  卡特太太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格蕾茜,你可千万不能这么做啊,”她叫道,“想想这该有多丢人现眼哪。而且还有我们呢,你让我们把脸往哪儿搁?我们可是一向都把头抬得高高的。他是个贼呀,一时做贼就一世是贼啊。”

  “不许再叫他贼,”格蕾茜尖叫道,狂怒得直跺脚,“他的所作所为完全都是因为他爱我。我不在乎他是不是个贼。我现在比以前更加爱他。你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就为了一个老太太有可能留一笔钱给你,你就肯等上十年才嫁给爸。你好意思把那个也叫爱?”

  “不许跟你妈这么说话。”卡特先生吼道。这时他突然想到了什么,用锐利的目光扫了她一眼:“你是不是已经不得不嫁给那个家伙啦?”

  格蕾茜脸涨得通红。

  “不。从来就没有过那样的事。而且我也绝不会那么做。他太爱我了,他绝不想做出任何事后可能会后悔的事。”

  在那些夏日的傍晚,当他们俩搂抱着、亲吻着一起躺在郊外田野中的时候,她的欲望经常会像他的一样强烈。她知道他有多么想要她,而且只要他开口她就准备委身于他。可是当两个人的激情马上就要控制不住的时候,他总会突然跳起来说:

  “来,咱们还是去走走吧。”

  他会硬把她给拉起来。她知道他心里想到的是什么。他想一直等到他们结婚。他对她的爱已经赋予了他一种之前从未有过的细腻精微的情感。他自己可能都说不清楚,可是他对于她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如果他在结婚前就占有了她,那会把美好的东西给糟蹋了的。正因为她猜透了他内心的想法,她只有比以前更加爱他。

  “真不知道你这是中了什么邪,”卡特太太悲叹道,“你一向都是个乖乖女,一天都没让我们操过心。”

  “别说啦,孩子她妈,”卡特先生气冲冲地道,“我们得把这事儿一了百了地说个清楚。你必须得跟这个人一刀两断,明白吗?我必须得为自己的身份考虑,你要是认为我会认个贼囚当女婿,那你绝对是痴心妄想。这些废话我已经说够了。你得向我保证,从今以后再也不会跟那个家伙有任何瓜葛。”

  “你以为事到如今我还会放弃他吗?我已经说过等他一出狱就会嫁给他,你还要我跟你说多少次?”

  “好吧,那你就从我的家里滚出去,滚得越快越好。而且永远都不要回来。”

  “她爸!”卡特太太哭喊道。

  “闭嘴。”

  “我很高兴这就走。”格蕾茜道。

  “噢,是吗?那你以为你能怎么谋生呢?”

  “难道我就不能工作?我可以在佩恩和伯金斯商店里找份工作。他们会乐意雇用我的。”

  “噢,格蕾茜,你可不能去商店里站柜台呀。你不能这么自贬身份。”卡特太太道。

  “你能不能给我闭嘴,她妈,”卡特先生吼道,不禁勃然大怒,“工作,就你?你这辈子除了大学里的那点蠢事,干过一丁点活儿吗?都是你妈的好主意,送你去读什么书。好得很呀,你就去试试吧:一站就是几个钟头,对那帮蠢八婆点头哈腰、笑脸相迎去,而她们无非就是存心找茬儿刁难你,以显示她们跟你相比有多高贵。我敢打赌,等你被女经理骂个狗血喷头——因为你既不精明又不麻利,你就会喜欢你的工作啦!好得很,你就嫁给你那个贼囚去吧。我想你自己也知道他还得靠你养活。你应该明白,像他这种蹲过大狱的人,谁都不会给他一份工作的。滚,滚,给我滚出去!”

  他气得简直是肝胆俱裂,一屁股跌坐在一把椅子上直喘粗气。卡特太太给吓坏了,连忙倒了杯水给他喝。格蕾茜一声没吭地溜出了房间。

  第二天,等她父亲去上班、母亲外出购物以后,她把日用物品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家。“佩恩和伯金斯”是布里克斯顿街上的一家大型百货商店,凭着漂亮出众的仪表和讨人喜欢的举止,她没费吹灰之力就被录用了。她被分配在女士内衣的柜台。她先是在基督教女青年会凑合了几天,然后就跟同柜台的一位姑娘合租了一个房间。

  奈德·普雷斯顿在弗雷德被关进监狱的当天傍晚见到了他。他发现他精神上整个都垮了,但全都是因为格蕾茜的缘故。对待自己行窃的罪行本身倒是满不在乎。

  “我得全心全意为她着想,对不对?她家里的人,他们都觉得我配不上她;我想证明给他们看我跟他们一样优秀。我们到西区去的时候,我总不能就在小酒馆里给她买个三明治和半杯苦啤酒喝吧,嗐,她这辈子还从没踏进过小酒馆的门槛儿呢,我必须得带她去正经的餐馆。如果有人蠢到把钱直接往信封里塞,那可是他们自己招的,怪不得别人。”

  可是他非常害怕。他不能肯定格蕾茜也会像他这样看待这件事。

  “我必须得知道她有什么打算。她要是现在就把我给甩了——噢,那对我来说可一切都完了,您明白吗?我就得找个办法自行了断了,我向上帝发誓我说到做到。”

  他就将他跟格蕾茜的恋爱故事原原本本都告诉了奈德。

  “我要是愿意的话,早就不止一次地占有过她了。我也确实想这么做,而且她也心甘情愿。我知道得很清楚。可是我尊重她,您明白吗?她跟别的姑娘可不一样。她是千里挑一啊,我告诉你。”

  他说了又说。他暴跳如雷,他泣不成声。从他那一连串语无伦次、喋喋不休的话语中可以清楚无误地归结出一点,那就是一种热恋、一种痴狂。奈德向他保证他会代他去见见那位姑娘。

  “告诉她我爱她,告诉她我所做的一切全都是因为我想让她享有最美好的一切,还要告诉她没有了她我就不能独活。”

  奈德一有机会就抽出时间去了卡特夫妇的家,可是当他说要求见格蕾茜的时候,开门的女仆却说她已经不在那儿住了。于是他就要求见见她母亲。

  “我去看看她是否在家。”

  他把名片递给女仆,心想名片一角上印的俱乐部的名字应该能够打动她,使她乐意见他一面。女仆让他先在门口稍等片刻,一两分钟后就回来请他进去了。他被领到一间装饰呆板、很少使用的起居室。他等了有一会儿卡特太太才走进来,用手指尖捏着他的名片,他猜想她刚才是因为考虑换一身什么样的衣服接待他合适才来迟了的。她身上的黑绸衣裙明显是正式场合才穿的。他告诉她自己跟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的关系,提起他跟一个叫弗里德里克·梅森的人有工作上的接触。一听他提到这个名字,卡特太太马上就摆出一副敌对的态度。

  “不要跟我提起那个人,”她叫道,“一个贼,他就是个贼。他给我们惹出了多少麻烦。他们应该判他五年才对,至少五年。”

  “我很遗憾他给您带来了麻烦,”奈德温和地道,“如果您能把情况说得稍微具体些,也许我能略尽绵薄之力,帮您把情况理理清楚。”

  奈德·普雷斯顿确实有两下子。也许是因为他绅士的身份使卡特太太对他另眼相看。“人家到底是位上流人士。”她也许正在暗自琢磨。反正没过多久,她就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告诉了他。她越说越难过,已经开始淌眼抹泪了。

  “如今她已经一走了之,离开我们啦。跑啦。我真不知道她怎么能做出这等事来。上帝明鉴,我们爱她呀。她就是我们的一切,我们在这个世上的所作所为还不全都是为了她。她爸让她滚出这个家,那只不过是一时的气话,她怎么能当真呢。可是这闺女的脾气也实在太犟了。她爸当时是在气头上啊,他一直就是个急性子,我们发现她离家出走以后她爸还不是跟我一样着急上火嘛。你知道这丫头去了哪儿,干了什么吗?她竟然在佩恩和伯金斯商店里找了份差事。卡特先生最受不了的就是他们,总是在利用大减价抢我们的生意。不公平的竞争,他管这个叫。而且一想到我们的格蕾茜竟然跟一大帮女店员混在一起——噢,真是丢人现眼哪。”

  奈德暗自记下这个商店的名字。他原来根本就没把握能从卡特太太嘴里套出格蕾茜的去处的。

  “她离家出走以后您见过她吗?”他问。

  “当然见过。我早就知道佩恩和伯金斯肯定巴不得录用她哪,这么个人才出众的姑娘。我就去那儿找她,果不其然,她是在那儿呢——在女士内衣柜台上。我等在商店外头,一直到它打烊,这才上去跟她说话。我求她回家来。我说她爸愿意既往不咎,让她回去。你知道她是怎么说的?她说,除非我们再也不说弗雷德一句坏话,而且还得答应一等他从监狱里放出来就让她嫁给他,否则她绝不回家。我当然得把这些话都告诉她爸。我从没见过他气成那样子,我觉得他都快被气疯啦,他说他宁肯眼看着她死在他脚底下,也绝不让她嫁给那个贼囚。”

  卡特太太再度大放悲声,奈德·普雷斯顿一找到机会就赶紧告辞了。他直接去了那家商店,来到女士内衣的柜台,说是要找格蕾丝·卡特。有人把格蕾丝指给了他,他就走到她跟前。

  “我能跟您说两句话吗?我是从弗雷德·梅森那儿来的。”

  她脸色刷地一下变得煞白,一度都像是说不出话来了。

  “请跟我来。”

  她把他带到一条过道,过道里有一股子消毒剂的气味,像是通往厕所间的。过道里就他们两个人。她神情焦急地紧盯着奈德。

  “他让我转达他对您的爱。他很为您担忧。他唯恐您过分伤心。他急切地想知道您是不是会甩了他。”

  “我?”她眼中盈满泪水,可脸上却是狂喜的表情,“告诉他只要他爱我,我什么都不在乎。告诉他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等他二十年。告诉他我一天天都在数着日子,他一出狱我马上就跟他结婚。”

  因为怕女经理责怪,她擅离岗位不能超过一两分钟时间。她把这一两分钟内所能表达的所有爱意全都托付奈德带给弗雷德·梅森。奈德赶回斯克拉比斯的时候已经将近六点钟了。囚犯要到五点半才能放下工具、停止劳作,弗雷德那时刚刚干完活儿。当奈德走进牢房时,他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跌坐在床上,仿佛他的两条腿已经无法承载焦虑的重负。不过当奈德把好消息告诉他以后,他如释重负,长出了一口气。一度他都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您走进来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您已经见过她了。我能闻到她的气息。”

  他呼哧呼哧地吸气,仿佛她身体的气息充满了他的鼻翼,他的面孔整个儿化作了一张欲望的面具。他的五官刹那间似乎奇怪地变得面目模糊了。

  “你知道,那一刻让我觉得很不舒服,我不得不把目光移开,不去看他,”奈德·普雷斯顿讲到这里的时候说,发出他那标志性的尖声大笑,“那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情欲嘛。”

  弗雷德是个模范犯人。他干活儿卖力,从不惹麻烦。奈德给他开了个书单让他阅读,他就按图索骥地从图书室里借阅,不过也就仅限于此。

  “不知怎么搞的,我就是读不下去,”他道,“我刚翻开书页就开始想念格蕾茜。您知道,在她平平常常地亲你一下的时候——噢,那是多么甜蜜,而当她真正亲吻你的时候,我的上帝,那真让你心醉神迷。”

  弗雷德被允许每个月见格蕾茜一次,可是两个人会面的时候中间隔着一层玻璃屏障,还有狱吏在一旁盯着,这个过程实在是太痛苦了,所以几次见面之后两人一致同意,她还是不要再来看他为好。一年的时间倏忽已过。由于弗雷德在狱中表现良好,他的案子有望发回重审、减免刑期,所以再过半年他就可以获释了。格蕾茜把她薪水中的一分一厘全都存起来,随着弗雷德刑满释放的日期越来越近,她已经着手为他准备好了一个家。她在一幢房子里租下了两个房间,而且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布置停当。其中一间当然是他们的卧室,另一间则用作起居室兼厨房。这间房子里原本有个老式炉灶,她把它拆掉换成了煤气灶。她想把新家的一切布置得崭新、整洁而又舒适。她费尽心力把那两个小房间收拾得明亮而又漂亮。为了做到这一切,她节衣缩食、克勤克俭,结果把自己给煎熬得苍白而又消瘦。奈德疑心她一直都在忍饥挨饿,每次去看她的时候总会带上一盒巧克力或是一块糕点,这样一来她至少能有点东西吃。他给监狱里的弗雷德带去有关格蕾茜的一切消息,告诉他她都在干什么,而格蕾茜要他保证把她添置的每一样东西都详详细细讲给弗雷德听。奈德就这样充当着信使,在两人间传递着柔情蜜意,还远不止柔情蜜意,而是激情四溢的爱的信息。他深信,弗雷德将来一定会奉公守法、正直做人的,他还在一家在伦敦开连锁饭店的公司里为他谋到一份门卫的差事,工资优厚,而且通过替客人招呼出租或是把汽车开到门口,他还能得到额外的小费。他一出狱就可以去上班。格蕾茜已经做好了必要的准备,他们马上就可以成婚。弗雷德十八个月的牢狱生涯马上就要到头了。格蕾茜真是欣喜若狂。

  正在这时奈德·普雷斯顿那周期性的老毛病又发作了一回,导致他有三个礼拜不能前往监狱探视。这让他很苦恼,因为他很不愿意丢下他的犯人不管,所以一等到能下床活动的时候他就来到了斯克拉比斯。典狱长告诉奈德,梅森一直都要求见他。

  “我想你最好去看看他。我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了。自从你生病以来他的举止就一直相当反常。”

  当时正好还有两个礼拜弗雷德就将刑满释放了。奈德·普雷斯顿来到了他的牢房。

  “喂,弗雷德,你这一向可好啊?”他问,“很抱歉我一直都不能来看你。我病了,也一直没能去看望格蕾茜。她现在肯定激动得坐立不安了。”

  “嗯,我想请您去看看她。”

  他那乖戾的举止不禁使奈德吃了一惊。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丝毫都不像以往那样欢快和有礼貌了。

  “我当然要去的。”

  “我想请您告诉她,我不打算跟她结婚了。”

  奈德简直惊呆了,好一阵子只能茫然不解地盯着弗雷德·梅森,说不出话来。

  “你这话到底什么意思?”

  “就是我说的那个意思。”

  “事到如今你可绝不能让她失望啊。她父母已经把她赶出了家门。她一直都在辛辛苦苦地操劳,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一个家。她还拿到了结婚许可,一切都准备停当了呀。”

  “这个我不管。反正我不打算跟她结婚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呢?”

  奈德真是目瞪口呆了。弗雷德·梅森沉吟了片刻。他的脸色陰沉、晦暗。

  “我来告诉你。十八个月以来我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她,现在我已经对她厌烦死了。”

  奈德的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们的女主人和客人忍不住哄堂大笑起来。他显然因为大家的反应吃了一惊。这之后大家又谈了点闲话,派对也就结束了。奈德和我因为是同一个方向,就一道沿着皮卡迪利大街[3]信步朝前走。一度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

  “我注意到你刚才没有跟大家一起哄笑。”他突然对我说。

  “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可笑的。”

  “那你是怎么看的?”

  “呃,我觉得我能理解他的态度,你知道。人的想象可是件捉摸不透的事,到了一定程度它是会枯竭的;我猜想,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一刻不停地思念着她,已然耗尽了她能赋予他的所有激情,我觉得他的话是真实可信的,他确实已经对她厌烦得要死了。他已经把整个柠檬的汁水全都榨干了,也就只能把那个空瓤一扔了事了。”

  “我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没把故事的结局告诉他们。起先我还不能接受。我以为那不过是歇斯底里之类的大发作。我接连两三天每天都去看他。我试图说服他。我真是倾尽了全力。我以为只要他能亲自再去见她一面,一切就会峰回路转的,可他连再见她一面都不肯。他说他一想起她的样子就感到厌烦。我没办法说动他。最后只得把实情告诉了她。”

  我们又默默地走了一段距离。

  “我又在那个令人厌恶、臭气烘烘的过道里见到了她。她立刻就看出肯定是出了岔子,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她不是个情感外露的姑娘,脸上有一种优美而且相当高贵的表情。宠辱不惊。当我把事情告诉她的时候,她的嘴唇微微哆嗦了一下,一度什么话都没说。当她终于开口说话时,她的语气也是相当平静,仿佛——噢,就仿佛她只是错过了一班公共汽车,不得不等下一辆一样。就仿佛那确实是件麻烦事,你知道,可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一样。‘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只能把头伸到煤气灶里去了。’她说。

  “她就真这么干了。”

  【注释】

  [1] 通常简称“斯克拉比斯”,位于伦敦市区西部哈默史密斯——富勒姆区(London Borough of Hammersmith and ulham)的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地区,是一家B类男囚监狱,由“女王陛下监狱部”(Her Majesty's Prison Service)经管。

  [2] 格蕾丝的昵称。

  [3] 伦敦著名的繁华街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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