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介夫,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時以通仕郎爲耀州錄事參軍(《金石萃編》卷一四六)。
王允中,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時以朝散郎知耀州(清乾隆《耀州志》卷五、《金石萃編》卷一四六)。
王需,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時以右侍禁爲耀州監倉(《金石萃編》卷一四六)。
尚佐均,安陽(今屬河南)人。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爲耀州州學教授(《金石萃編》卷一四六)。入爲國子博士,除秘書郎(《忠惠集》卷三《國子博士尚佐均除秘書郎制》),遷國子司業、祭酒,終龍圖閣直學士(《宋元學案補遺》卷八引《周益公集》)。
于巽,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時通判耀州(《金石萃編》卷一四六)。
常某,毗陵(今江蘇常州)人。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敕使朱勔置應奉局於平江,搜刮南方奇花異石,民怨沸騰,作蟹詩譏刺。事見《墨莊漫錄》卷一。
釋德宏,衡陽(今屬湖南)人。遍游師席,後契悟於泐潭景祥禪師。出住烏回寺,次遷啟霞寺。爲南嶽下十四世,泐潭景祥禪師法嗣。《嘉泰普燈錄》卷一二有傳。
釋惟足,住隆慶府泐潭寺,爲南嶽下十四世,泐潭景祥禪師法嗣。《嘉泰普燈錄》卷一二有傳。
釋慧素(一○七五~一一五三),俗姓黄,浦城(今屬福建)人。二十七歲依南峰俊禪師下髪,持頭陀行閱三載。辭謁圓悟草堂諸宗匠,尋詣寶峰,頓悟心法,服勤久之。後住建寧府萬壽寺。爲南嶽下十四世,泐潭景祥禪師法嗣。高宗紹興二十三年卒,年七十九。《嘉泰普燈錄》卷一二、《五燈會元》卷一二有傳。今錄偈二首。
韓肖胄(一○七五~一一五○),字似夫,相州安陽(今屬河南)人。以蔭補承務郎,歷開封府司錄。賜同上舍出身,除衛尉少卿。尋假給事中使遼。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知相州。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知江州。入爲祠部郎,遷左司。紹興二年(一一三二),遷吏部侍郎。三年,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通問使至金。後知溫州,紹興府。二十年卒,年七十六,謚元穆。事見《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宋史》卷三七九有傳。今錄詩二首。
聞人祥正,事跡不詳。所作集句以王安石、蘇軾、沈括、鄭獬、徐俯詩爲止,似爲宋室南渡前人。今錄詩二十七首。
釋清素(?~一一三五),俗姓郭,嘉州(今四川樂山)人。住嘉州九頂寺。爲南嶽下十四世,五祖法演禪師法嗣。高宗紹興五年卒。《嘉泰普燈錄》卷一一、《五燈會元》卷一九有傳。今錄偈二首。
趙㠓(?~一一三五),字仲藏,號高逸上人(《江蘇金石記》卷一○)。哲宗紹聖四年(一○九七),爲朝邑令(《金石萃編》卷一四一《宋仁壽縣君蘇氏墓誌銘並序》)。徽宗政和六年(一一一六),由京畿轉運使改知杭州。宣和元年(一一一九),移潭州。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知建康府(《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三四)。紹興元年(一一三一)告老,提舉臨安府洞霄宮。五年,卒(同上書卷四二、九一)。事見《乾道臨安志》卷三。今錄詩二首。
晏敦復(一○七五~一一四五),字景初,臨川(今屬江西)人。殊曾孫。少學於程頤。徽宗大觀三年(一一○九)進士(清同治《臨川縣志》卷三六),爲御史臺檢法官。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爲祠部員外郎,遷吏部(《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一之二○)。懺宰相串頤浩,謫知貴谿縣,旋改通判臨江軍。四年,召爲吏部員外郎,左司諫,權給事中,爲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五年,爲吏部侍郎(《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八五)。擢權吏部尚書,兼江淮等路經制使,因與秦檜不合,出知衢州,提舉亳州明道宮。十五年,卒(同上書卷一五四),年七十一。《宋史》卷三八一有傳。
盧法原(?~一一三五),字立之,湖州德清(今屬浙江)人。自知雍丘縣積官太府少卿,賜同上舍出身。使遼還,遷司農卿,賜三品服。爲吏部尚書。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罷爲顯謨閣待制、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九之一五)。高宗建炎中,以徽猷閣直學士知成都府(《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九、三三)。紹興元年(一一三一),提舉臨安洞霄宮(同上書卷四九)。二年,起知夔州,尋爲龍圖閣學士、川陝宣撫處置副使(同上書卷八五)。《宋史》卷三七七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