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心道(一○五八~一一二九),俗姓徐,眉州丹稜(今屬四川)人。住常德府文殊寺。爲南嶽下十五世,太平佛鑑慧懃禪師法嗣。高宗建炎三年卒,年七十二。《嘉泰普燈錄》卷一六、《五燈會元》卷一九有傳。今錄詩十首。
仇博,字彥父,其先薊人,唐時寓居儀徵(今屬江蘇)。父著,慶曆進士,歷朝散大夫,知梓州,晚年退居儀徵,建至樂堂。博年十三時作《至樂堂記》,爲蘇軾賞識。科舉不利,流連山水以終。事見清道光《儀徵縣志》卷三九。
何頡之,字斯舉,號樗叟,初名頑,字頡之,黄州(今屬湖北)人。從蘇軾學,黄庭堅極推重之。事見《道山清話》、明弘治《黄州府志》卷五、《萬姓統譜》卷三四。今錄詩四首。
周沔,字朝宗,蘇州(今屬江蘇)人。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進士(明王鏊《姑蘇志》卷五)。官溧水丞(宋《景定建康志》卷二一)。
李回,字少愚,江寧(今江蘇南京)人。琮子。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進士(《金陵詩徵》卷五)。試中書舍人,兼校證補完御前文集,書成,知東平府。徽宗政和六年(一一一六),爲監察御史(《宋會要輯稿》禮三七之三九)。欽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以簽書樞密院事兼大河守禦使。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由知洪州落延康殿學士,授朝奉大夫、秘書少監,分司南京、袁州居住(同上書職官七○之三)。二年,同知樞密院事。紹興元年(一一三一),爲江西安撫大使。三年,提舉江州太平觀(同上書職官七○之一一)。事見《宋史》卷三三三《李琮傳》,元《至正金陵新志》卷一三有傳。今錄詩二首。
楊允,徽宗崇寧四年(一一○五)爲開封府倉曹參軍(《宋會要輯稿》刑法四之八五)。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由知筠州降三官致仕(同上書職官七七之六三)。
錢世雄,字濟明,號冰華先生,常州晉陵(今江蘇武進)人。嘗爲吳興尉(《參寥子詩集》卷四《同吳興尉錢濟明南溪泛舟》)。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爲瀛州防禦推官。五年,權進奏院戶部檢法官(《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九四)。通判蘇州(《龜山集》卷二五《冰華先生文集序》)。從蘇軾遊,與釋道潜、范祖禹、鄒浩有交往。有《冰華先生文集》,已佚。《吳興備志》卷七有傳。
湯乂,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知樂清縣(明永樂《樂清縣志》卷七)。
游冠卿,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曾知句容縣。事見宋《景定建康志》卷二七。
仇伯玉,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權同管勾陝西等路茶馬事、兼提舉買馬(《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七)。紹聖初權陝西制置解鹽使(《宋會要輯稿》食貨二四之三○)。後曾知邠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四)。今錄詩二首。
釋善清(一○五七~一一四二),號草堂,俗姓何,南雄州保昌縣(今廣東南雄)人。神宗元豐四年(一○八一)剃度。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住黄龍,後居曹疏二山,移住隆興府泐潭草堂寺。爲南嶽下十三世,黄龍祖心禪師法嗣。高宗紹興十二年卒,年八十六。《嘉泰普燈錄》卷六、《五燈會元》卷一七有傳。今錄詩十首。
釋惟清(~一一一七),字覺天,號靈源叟,俗姓陳,武寧縣(今屬江西)人。住隆興府黄龍寺。爲南嶽下十三世,黄龍寶覺心禪師法嗣。徽宗政和七年卒,賜號佛壽。《禪林僧寶傳》卷三○、《五燈會元》卷一七有傳。今錄詩十二首。
蘇京(~一一一七),字世美,晉江(今福建泉州)人。頌子。以父任爲假承務郎,授雄州防禦推官,監江寧府稅務。王安石辟爲忠武軍節度判官,改秩知丹陽縣。後簽書昭慶軍節度判官,通判沂州。徽宗政和七年卒。事見《京口耆舊傳》卷四、《宋史翼》卷四。
邵伯溫(一○五七~一一三四),字子文,洛陽(今屬河南)人。雍子。哲宗元祐中以薦授大名府助教,調潞州長子縣尉。紹聖初,章惇爲相,欲用之,避不就,監永興軍鑄錢監。徽宗時,知陝州靈寶縣,政和間徙芮城縣(民國《芮城縣志》卷八)。丁母憂,服除,主管永興軍耀州三白渠公事。除知果州,擢提點成都路刑獄,利州路轉運副使。晚年提舉太平觀。高宗紹興四年卒,年七十八。著有《邵氏聞見錄》、《辨誣》等。《宋史》卷四三三有傳。今錄詩八首。
周鍔(一○五七~一一三一),字廉彥,鄞(今浙江寧波)人。師厚長子。神宗元豐二年(一○七九)進士,調桐城尉,不赴,精研六籍及諸子百家書。後以豐稷、范祖禹薦,歷官濠州戶曹,提點江、淮、荆、浙、福建等路坑冶鑄錢公事,知南雄。以言事入元祐黨籍。退居西湖,人稱鄞江先生。高宗紹興元年卒,年七十五(《甬上耆舊詩》卷二)。著《承宣集》、《明天集》、《六甲奇書》等,已佚。事見宋《寶慶四明志》卷八,元《延祐四明志》卷四。今錄詩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