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真淨,住杭州淨住院,稱居說真淨禪師,南嶽下十一世,金山穎禪師法嗣(《五燈會元》卷一二)。
釋悟真,住潭州道吾寺,南嶽下十一世,石霜圓禪師法嗣(《五燈會元》卷一二)。今錄詩五首。
源禪師(?~一○八五),住安吉州廣法院,乃南嶽下十一世,石霜圓禪師法嗣。神宗元豐八年卒。事見《五燈會元》卷一二。
陳睦(?~一○八五),字和叔,一字子雝(《永樂大典》卷三一四一引《蘇州府志》),莆田(今屬福建)人。侗弟。仁宗嘉祐六年(一○六一)進士。神宗熙寧三年(一○七○)爲祕閣校理(《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一○)。八年,遷監察御史,出爲兩浙提點刑獄(同上書卷二七○)。元豐元年(一○七八)直昭文館(同上書卷二八八)。七年,爲鴻臚卿,以寶文閣待制知廣州(同上書卷三四六)。八年,移知潭州,卒(同上書卷三六一)。事見《莆陽文獻傳》卷一三。今錄詩二首。
陳之方(?~一○八五),舒州(今安徽潛山)人。神宗熙寧六年(一○七三)知英州唅光縣,改清遠縣(清光緒《清遠縣志》卷九)。元豐八年,爲禮部貢院點校試官,開寶寺失火,禮部貢院寓於寺,被焚死。事見《宋史》卷六三《五行志》。
王文淑(一○二五~一○八○),臨川(今屬江西)人。安石妹。年十四,嫁比部郎中張奎。博聞强記,工詩善畫。神宗元豐三年卒,年五十六。封長安縣太君。事見《臨川集》卷九九《王氏墓誌》。
黄君俞(一○二五~一○七九),字庭僉,莆田(今屬福建)人。舉進士不第。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召試舍人院(《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一之一七),除撫州司戶參軍。歷國子監直講、太常寺主簿、真州軍事推官、知潤州金壇縣。神宗熙寧十年(一○七七)召爲崇文院校書(同上書選舉三三之一四)。元豐二年,改館閣校勘(同上書選舉三三之一五),卒,年五十五。事見《山谷外集》卷八《黄庭僉墓誌銘》、《宋元學案補遺》卷六。
釋仁勇,俗姓竺,四明(今浙江寧波)人。住金陵保寧寺,南嶽下十二世,楊歧會禪師法嗣(《五燈會元》卷一九)。今錄詩八首。
釋守端(一○二五~一○七二),俗姓葛,衡陽(今屬湖南)人。幼事翰墨,及冠依茶陵郁禪師,後住舒州白雲寺,爲南嶽下十二世,楊歧會禪師法嗣。神宗熙寧五年卒,年四十八。《五燈會元》卷一九、《禪林僧寶傳》卷二八有傳。今錄詩十五首。
岑宗旦,字子文,開封(今屬河南)人。仁宗慶曆初,以父遺表入爲內官。年十七,棄官遊東南。至和中復爲內官,凡歷七任。神宗元豐初辭歸。卒年逾七十。事見《宣和書譜》卷一二。
王誨,字規夫,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明正德《姑蘇志》卷三)。神宗熙寧三年(一○七○)爲群牧判官,上《群牧司編》十二卷(《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一一)。四年,爲司勳郎中、度支判官(同上書卷二二六)。六年,知蘇州。七年,引嫌去職(《姑蘇志》卷三)。
譙寶,仁宗嘉祐間蓬州(今四川儀隴南)人(《輿地紀勝》卷一八八)。
吳幾復,字辨叔,汝州(今屬河南)人。舉進士。歷知乾德縣、國子監說書(《蔡忠惠集》卷一○《前光化軍乾德縣令國子監說書吳幾復可大理寺丞制》)。仁宗皇祐中爲太學直講。權發遣三司度支判官(《蘇魏公集》卷二九《屯田郎中權發遣三司度支判官吳幾復可都官郎中制》)。嘉祐五年(一○六○),由知蓬州還朝(《輿地紀勝》卷一八八)。神宗熙寧七年(一○七四)爲開封府判官(《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五八)。清道光《汝州全志》卷六有傳。
閔希聲,仁宗皇祐末爲長樂令。事見清同治《長樂縣志》卷一二。
釋楚文,住安吉州烏鎮壽聖院。南嶽下十三世,保寧勇禪師法嗣(《五燈會元》卷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