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特·温特森:如果嫁错了人,怎么办?

2018-05-17 23:35 编辑:姚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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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数记


  春天,地上积雪未化,我就要结婚了。


  我的婚纱是纯白色的,还有一顶金冠。当我迈步走在教堂中央的通道上时,发冠变得越来越重,婚纱也越来越紧,让我寸步难行。我以为每个人都会对我指指点点,但根本没人注意我。


  不管怎样,我还是走了圣坛。牧师很胖,还在不停地长胖,活像你吹的泡泡糖。终于到了这个时刻:"你可以亲吻新娘了。"我的新婚丈夫转过身来面对我,而在这当口会有无数可能性。有时候他是个盲人,有时候是头猪,有时候他就是我母亲,有时候又成了邮局里的那个男人,还有一次,只是一套衣服,里面空无一人。我对母亲说过这件事,而她说那是我晚饭吃了沙丁鱼的缘故。第二天晚上我吃了香肠,仍然做同样的梦。


  有个女人住在我们街上,她对所有人都说过,她嫁了一头猪。我问她为什么要嫁给猪,她回答我说:"等你发现他是头猪,一切就都太晚了。"


  太对了。


  毫无疑问,那个女人在现实中发现了我在梦中发现的事情。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嫁给了一头猪。


  从那之后,我总是留心观察他。很难发现他其实是猪。他很聪明,但两只眼睛挨得很近,皮肤是亮粉色的。我试着想象他不穿衣服的样子。可怕。


  我认识的其他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经营邮局的那个男人是个秃头,秃得锃亮,一双肥手都塞不进糖罐。他口口声声叫我乖孩子,而我母亲说这个词挺友善。他也给我糖果,这也算个加分点吧。


  有一天,他的糖果有了新花样。


  "给甜心吃的甜心。"说完,他哈哈大笑。那天我气急败坏,差点儿掐死我的狗,接着被愤怒的母亲拽出了家门。我可不是甜心。但我是个小女孩,因此,我就是甜心,还有这些甜心糖果证明这一点。我朝袋子里看。黄的、粉的、天蓝的、橙色的糖全都是心形的,全都印着这类话:


  莫琳和肯最般配,


  杰克和吉尔真心爱。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把"莫琳和肯最般配"咬得嘎嘎响。我实在想不通。人人都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说你找到了如意郎君。


  我母亲说过这话,这让人想不通。


  我小姨说过这话,这更让人想不通。


  邮局那个男人还卖写着这种话的糖。


  但还有嫁给猪的女人,还有把姑娘们偷偷摸摸带到巷尾欺负的麻脸小子们,还有我做的那些梦,这都让人想不通。


  那天下午我去了图书馆。我绕了远路,就为了躲开那一对一对的男女。他们发出的声音很滑稽,听起来很痛苦,女孩总是被男孩狠狠挤压在墙壁上。在图书馆里,我感觉好多了,文字是你能信赖的,你可以一直看,直到你读懂。文字不像人,绝不会一句话说到一半就变卦,因而要看穿一句谎言就能容易些。我找了一本童话书,读了《美女与野兽》这一篇。


  在这个故事里,一个美丽的少女因为父亲做了一笔糟糕的交易而眼看着自己成了牺牲品:她必须嫁给丑陋的野兽,要不然就会害家族永远蒙羞。因为她很善良,所以她顺从了。新婚之夜,她和野兽同床,看到一切如此丑陋,不禁悲从中来,遗憾万分,带着同情心轻吻了它一下。野兽立刻变成了英俊年轻的王子,从此,他俩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很想知道,嫁给猪的那个女人有没有读过这个故事。要是她读过,肯定会失望得痛心疾首吧。还有我的比尔姨夫,他可恐怖了,浑身都是毛,可是看看那张野兽变王子的插图吧,王子们根本不该有吓人的体毛。


  我慢慢地合上书。很明显,我已经撞上了一桩可怕的阴谋。


  世界上有很多女人。


  世界上有很多男人。


  还有很多野兽。


  如果你嫁给了野兽,该怎么办?


  亲吻他们未必次次有效。


  而且,野兽狡诈多端。它们会伪装成跟你我一样的人。


  就像《小红帽》里的狼外婆。


  什么以前没人告诉我?莫非以前没人知道?


  莫非整个地球上的女人们全都嫁给了野兽,而全不自知?


  我尽可能地在心里反复验证这个结论。牧师是男人,但他穿裙装,所以与众不同。肯定还有别人,但就算有,人数够多吗?我担心的就是这个。有很多很多女人,大多数都结婚了。如果她们不能嫁给彼此-我认为她们不能,因为没法生小孩-有些女人就会不可避免地嫁给野兽。


  我们家的情形就够糟的了,我心想。


  要是真有什么辨别野兽的方法就好了,那我们就能运作一个配给系统。一整条街都住着野兽也不太合理。


  那天晚上,我们得去小姨家玩"画甲虫"的纸牌游戏。她参加了教堂里的扑克牌队,得勤学苦练才行。她洗牌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那么多男人其实是野兽?"


  她放声大笑。"怎么说这些,你还小呢。"


  姨夫偷听到了。他坐到我身边,把脸凑上来。


  "要不然你们也不会这么爱我们呀。"他说着,用扎人的腮帮子蹭我的脸。我恨死他了。


  "闪开,比尔。"小姨把他推开。"别担心,宝贝,"她安慰我,"慢慢你就会习惯的。


  结婚那会儿,笑了一周,哭了一个月,然后定下心来过一辈子。生活不一样了,就是这么回事儿,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我瞥了一眼,他的头都快埋到足球彩票堆里去了。


  "你弄疼我了。"我控诉。


  "才不是哩,"他咧嘴一笑,"那只是一点爱的表示。"


  "你就会说这些陈词滥调,"小姨坚决不让他得逞,"你给我闭嘴,不然就出去。"


  他扭扭捏捏地出去了。我多少指望着能看到他身后拖着一条尾巴。


  她一边发牌一边说:"你还有的是时间为自己找个好男孩。"


  "我觉得我不想要。"


  "先有想要的东西,"她说着,放下一张J,"才会有得到的东西,记住这句话。"


  她是试图告诉我,她也知道野兽的事情吗?我沮丧极了,牌都接不下去,玩儿得一团糟。最后,小姨站起来,叹了口气。"你也该回家啦。"她说。


  我去找母亲,她一直在客厅里听约翰尼·卡什的唱片。


  "走吧,我们玩好了。"


  她依依不舍地穿上外套,拿起她的小圣经,就是用于旅行携带的那种小开本。我们一起出门,走上了大街。


  "我有话想和你说,你有时间吗?"


  "有啊,"她答道,"我们吃个橘子吧。"


  我费尽口舌,想解释自己的梦以及野兽理论,还有我多么讨厌比尔姨夫。整个过程中我母亲一直在哼唱《得主耶稣成吾挚友》,并给我剥了个橘子。等她剥完了,我也说完了。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嫁给我爸?"


  她凝神盯着我看。


  "别傻了。"


  "我没犯傻。"


  "我们得让你有吃有喝的呀,更何况,他是个好男人,尽管我知道他不太上进。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你已经献给上帝了。有了你之后,我就为你在传教学校注册登记了。要记住,简·爱和圣约翰·里弗斯。"一丝飘忽的神情浮现在她眼里。


  我当然记得,但母亲有所不知的是,那会儿我已经知道她篡改了结局。除了圣经,她最喜欢的书就是《简·爱》,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一遍又一遍地念给我听。那时我还不识字,却知道读到哪里就要翻书页。后来,我识字了,加上好奇,便决定自己读一遍。有点像是怀旧的朝圣。结果,在那个可怕的日子里,我在图书馆最里头的角落发现,简·爱根本就没有嫁给圣约翰,而是跑回去找罗切斯特先生了。那感觉,就像我翻箱倒柜找扑克牌时突然发现了自己的领养文件一样。在那以后,我再没玩过纸牌,也再没看一眼《简·爱》。


  我们在沉默中继续往家走。她以为我心满意足了,但我在琢磨她的事,琢磨去哪里能找到我想知道的答案。


  到了洗衣日,我躲进了垃圾箱,偷听街坊的三姑六婆在说什么。奈丽带着晾衣绳出来了,绕着后巷墙上的钉子把绳子拉起来。她看到多琳提着购物袋吃力地走上斜坡,便挥手招呼她,约她去喝茶聊天。每周三,多琳都会在肉铺排队抢购特价绞肉。这事总让她不开心,因为她是工党党员,笃信人人享有平等权益,好东西就该人人有份。她和奈丽聊起排在她前头买牛排的女人。奈丽摇了摇乱蓬蓬的小脑袋,说伯特死后那女人的日子也不好过。


  "伯特,"多琳不依不饶地抢白道,"下葬前十年他就死透透了。"说完,她递给奈丽一块酒胶糖。


  "唉,我可不喜欢说死人的坏话,"奈丽有点不安,"谁知道会有啥报应。"


  多琳哼了一声,憋屈地蹲到后门台阶上。裙子太紧了,但她老说是裙子缩水了。


  "那说点活人的坏话怎么样?我家的弗兰克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副死相。"


  奈丽深吸一口气,又拿了一块酒胶糖。她问是不是在酒吧里端水果派和豌豆的那个女人?其实,多琳不知道详情,但既然奈丽都能想到这一点,那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每次晚归身上都有股肉汤味儿了。


  "你当初就不该嫁给他。"奈丽抱怨了一句。


  "我嫁他的时候怎么知道他是这副德行?"多琳又对奈丽说起大战、说起她父亲有多喜欢他,一切是那么水到渠成。"不过我该猜到的:什么样的男人会跑来勾搭你,结果却和你老爹喝个不停?我总是被晾在一边儿,到头来只能和他老娘、还有她的一个朋友玩纸牌。"


  "那时候,他没带你去别处转转?"


  "噢,有过,"多琳说,"每周六下午,我们会去赛狗场。"


  她俩静静地坐了片刻,多琳又继续说:"当然咯,有了孩子就无所谓了。整整十五年,我对他视而不见。"


  "反正,"奈丽再次宽慰她,"你总不至于像对街的希尔达那么惨,她那位就知道喝,喝得一分钱也不剩,她都不敢去警察局。"


  "要是我家那位敢碰我,我就叫警察把他抓走。"多琳阴沉着脸说道。


  "你真会吗?"


  多琳愣了一下,鞋尖蹭了蹭泥地。


  "我们抽根烟吧,"奈丽提议说,"你再跟我说说简的事儿。"


  简是多琳的女儿,刚过十七岁,读书很用功。


  "她再不找个男朋友,就该有风言风语了。她一天到晚在苏珊家里做作业,反正她是这么对我说的。"


  奈丽觉得简也许只是假装去苏珊家做功课,其实偷偷地和某个男孩幽会去了。多琳摇摇头。"她确实在那儿用功,我和苏珊的母亲确认过。要是她们不小心点,乡亲们会觉得她们和文具店那俩人一样了。"


  "我挺喜欢那俩人的,"奈丽很坚决地说,"谁说她们不正经了?"


  "对街的弗根森太太亲眼看到她们搬了张新床进家门,双人床呢。"


  "哎呀,那能说明什么呀?我和伯特也睡在一张床上,可我们在上头啥也不干。"


  多琳说,那是没什么,但两个女人睡一张床就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了?我躲在垃圾箱里,一个劲儿地琢磨。


  "你们家的简可以去上大学,远走高飞,她聪明。"


  "弗兰克才不想让她上大学呢,他只想快点儿抱外孙,我再不走就来不及了,他没晚饭吃,就会带着酒吧里的水果派和豌豆回家。我可不想帮他制造借口。"


  她很辛苦地站起来,奈丽也开始把洗干净的衣服晾起来。等周边没人了,我才从垃圾箱里爬出来,和之前一样困惑不解,还沾了一身的煤灰。


  看来,我生来注定要成为传教士是件好事。那之后,我把男人的问题暂时抛在脑后,集中心力攻读圣经。我心想,到头来,我肯定也会像别人一样坠入情网的。几年后,我确实栽进去了,实在是不小心。



本文选自《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
英] 珍妮特·温特森/新经典文库/2018年3月


  作者简介


  珍妮特·温特森,英国当代作家。1959年8月出生,自小由笃信基督教的家庭收养,16岁时出走,此后靠在殡仪馆、精神病院等地兼职完成了在牛津大学的学业。1985年,处女作《橘子不是唯一的水果》出版,获英国惠特布莱德小说首作大奖,赢得国际声誉。2016年,温特森入选“BBC100位杰出女性”名单。代表作品有《我要快乐,不必正常》《写在身体上》《给樱桃以性别》等。


  内容简介


  生活,是悲喜交替。


  茫然,让你错失良机、最终失意。


  勇气,带你奋力前划、逆流而上。


  每个人心中那个犟头倔脑的小孩,正是我们对抗不公、压制与威胁的力量源泉。


  我们接受教导,接受知识,接受正确与错误、真实与虚构的界限。


  有一天,我们会发现:围墙坍塌,原来外面还有别的世界,命运,还有别的可能。


  而橘子,从来都不是唯一的水果。


  时而有趣到让你发笑,时而悲伤到近乎残酷,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女孩面对种种质疑和打压时,如何探索人生道路,成为她自己的故事。


  (编辑:王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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