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康國,通利軍(今河南浚縣東北)人。與吉觀國同年進士(《萬姓統譜》卷一一五)。按:吉觀國,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爲江寧府右司理參軍,試宏詞科中選,教授河中府(《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九七),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爲京畿提舉常平(《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九之三)。據此可推知吉康國生活時代。
黄朝英,字士俊,建安(今福建建甌)人。哲宗、徽宗時人,爲王安石之學。有《靖康緗素雜記》十卷傳世。事見《郡齋讀書志》卷一三、《直齋書錄解題》卷一○。
楊克一,字道孚,一字吉老。張耒甥。善畫竹(《畫繼》卷四)。哲宗元符初,爲歷陽州司法參軍(《紫微詩話》)。今錄詩三首。
周兌,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通判漳州(清光緒《漳州府志》卷九),徽宗崇寧三年(一一○四)知袁州(明正德《袁州府志》卷六)。今錄詩六首。
王宗旦,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爲平定軍簽判,因事被替(《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九八)。
張保源,字澄之,深州束鹿(今河北深縣西南)人。累官通直郎。哲宗元符元年(一○九八),坐上書妄議朝政,勒停,峽州居住(《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四)。徽宗崇寧三年(一一○四),入元祐黨籍。五年(一一○六),與監廟差遣(《元祐黨人傳》卷四)。
詹默,一作唐默(《嘉泰會稽志》卷一九),字存中,會稽(今浙江紹興)人。哲宗元符初爲臨川司法參軍,與陸佃游從甚久。事見《苕溪漁隠叢話》前集卷五三。
程邁(一○六八~一一四五),字進道,黟縣(今屬安徽)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爲仁和尉,改知西安縣,徙知鹽城。除提舉江西常平,除直秘閣。高宗即位,遷太府卿,知福州。歷知溫州、平江府、鎮江府、饒州,再知福州。紹興十五年卒,年七十八。《新安志》卷七、《宋史翼》卷二○有傳。今錄詩四首。
釋思浄(一○六八~一一三七),錢塘(今浙江杭州)人。俗姓喻。受《法華》於德藏瑛法師,後潜心凈觀,專致念佛。徽宗大觀初於杭州北關創精舍,飯僧三百萬,因擴舍爲祥符寺,以待僧侶。工畫阿彌陀佛,世呼爲喻彌陀。高宗紹興七年卒,年七十。《新績高僧傳四集》卷四二有傳。
潘中(?~一一二八),字民極,浦城(今屬福建)人。徽宗崇寧五年(一一○六)進士(清康熙《福建通志》卷三四)。欽宗靖康時知長溪縣。高宗建炎二年,建州叛卒葉儂攻寧德,寧德知縣告急,中赴援被執,不屈死。贈朝請大夫。明萬曆《寧德縣志》卷四、《宋史翼》卷三○有傳。
郭忠孝(?~一一二八),字立之,河南洛陽(今屬河南)人。以父蔭補右班殿直。神宗元豐間進士(清乾隆《洛陽縣志》卷七)。因侍親多仕於河南管庫任。徽宗宣和間,爲河東路提舉。欽宗靖康初爲軍器少監,改永興路提點刑獄。高宗建炎二年,金人犯永興,城陷殉難。《宋史》卷四四七有傳。今錄詩三首。
滕茂實(?~一一二八),字秀穎,臨安(今屬浙江)人,一說姑蘇(今江蘇蘇州)人(《中州集》卷一○)。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進士。欽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以工部員外郎假工部侍郎副路允迪使金,爲金人所留,居代州。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聞被俘之欽宗將至金,即自作哀詞并篆“宋工部侍郎滕茂實墓”九字,裹以奉使黄幡,授友人董詵,屬以後事。欽宗至,具衣冠郊迎,金人迫命易服,力拒不從。請隨欽宗行,金人不許。次年因憂憤卒。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事聞,贈龍圖閣直學士。《咸淳臨安志》卷六六、《宋史》卷四四九有傳。今錄詩八首。
劉汲(?~一一二八),字直夫,眉州丹稜(今屬四川)人。哲宗紹聖四年(一○九七)進士。爲合州司理、武信軍推官,知開封府鄢陵縣。歷通判隆德府、河中府,辟開封府推官。謫監蓬州酒稅。欽宗時爲京西轉運副使,駐鄧州。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遷知鄧州兼京西路安撫使。二年正月,金兵至,率兵迎敵,殉難。謚忠介。《嵩山集》卷五二、《宋史》卷四四八、《宋史新編》卷一七三有傳。今錄詩二首。
韓浩(?~一一二八),安陽(今屬河南)人。琦孫。以奉直大夫知濰州。高宗建炎二年金人陷城,力戰死。《宋史》卷四四八有傳。
黄叔敖(?~一一三八),字嗣深,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進士。官廣東轉運判官,徙提點荆湖北路刑獄。高宗紹興四年(一一三四),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之一四)。以通議大夫致仕。八年,卒(《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七七)。事見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六六。今錄詩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