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珹,字伯成,鎮江(今屬江蘇)人。廓子。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嘗知真州揚子縣(元《至順鎮江志》卷一八)。
周裕,祁陽(今屬湖南)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官辰州通判,擢御史。事見清嘉慶《祁陽縣志》卷一九。今錄詩二首。
成大亨,字正仲,河間(今屬河北)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嘉定赤城志》卷三四)。高宗紹興三年(一一三三)爲戶部郎中、福建提點刑獄(《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七二),後爲祠部員外郎、直祕閣、兩浙轉運使。晚年主管洪州玉隆觀,寓居天台(《大隠集》卷二、卷三)。今錄詩四首。
林遹,字述中,福清(今屬福建)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徽宗宣和間知南劍州(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九)。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自起居郎進中書舍人。三年,以大中大夫、徽猷閣待制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撫使。進寶文閣待制知廣州。終龍圖閣學士。贈少師。有《妙峰集》四十卷,已佚。事見《淳熙三山志》卷二七、清乾隆《福清縣志》卷一四。
林沖之,字和叔,莆田(今屬福建)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清乾隆《興化府莆田縣志》卷一八)。歷御史臺檢法官,知臨江、南康。欽宗靖康初以主客郎中使金,抗節不屈,虜居北地十餘年,病卒,年七十二。《宋史》卷四四九有傳。
黄琮,字子方,莆田(今屬福建)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調長溪尉。丁父憂,起知閩清、同安、泰寧縣。除通判漳州。徽宗宣和末以母老乞歸,未幾致仕,時年五十二。歷官以治行稱,與陳麟、翁谷號閩部三循吏。卒年八十。事見清乾隆《興化府莆田縣志》卷二○。
黄元,眉州(今四川眉山)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清嘉慶《四川通志》卷一二二)。
許居仁,潮陽(今屬廣東)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知貴州。事見清光緒《潮陽縣志》卷一五。
李釜(?~一一三○),字元量,淮水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宋歷科狀元錄》卷四)。權通判河中府(《摛文堂集》卷七),知筠州(《大隠集》卷二)。徽宗政和末知真州,坐席間戲語免官(《揮麈錄》後錄卷八)。高宗建炎四年卒(《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三六)。
汪洙,字德溫,鄞縣(今浙江寧波東南)人。自幼善賦詩,有神童之號。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授明州助教,著《春秋訓詁》。召升宮教,拜大宗正卿。官至觀文殿大學士。提舉台州崇道觀,築室西山,月集諸儒講學,以教授族閭之子弟,鄉稱崇儒館。卒謚文莊。事見《萬姓統譜》卷四六。今錄詩五首。
李賓王,字西坪(一作平),平江(今屬湖南)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平江縣志》卷三八)。曾知澧州,累官樞密承旨,司農少卿。欽宗靖康初金人議立張邦昌,賓王棄官而去。高宗建炎中卒於家。清同治《平江縣志》卷四三有傳。
張勸,字閎道,永福(今福建永泰)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徽宗政和元年(一一一一)監越州稅務(《八瓊室金石補正》卷一一○)。七年五月,由諸王府贊讀除直龍圖閣(《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三之三一)。八年,爲嘉王府學官(同上書帝系二之二一)。宣和元年(一一一九),以中書舍人兼諸王府贊讀(同上書方域三之二二)。後歷給事中、御史中丞,除述古殿學士、知福州,除工部尚書,終大中大夫(《淳熙三山志》卷二七)。今錄詩二首。
許中,字與權,樂平(今屬江西)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清道光《樂平縣志》卷七)。歷校書郎、兵部郎官。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以直祕閣主管廣西經略司公事(《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五三)。三年,以直徽猷閣知桂州,改知靜江府,以收買戰馬皆不堪披带,降兩官(同上書卷六二、六三)。久之,起知鼎州、虔州(《樂平縣志》卷七)。十三年,以左朝散大夫知揚州。十四年,從所請主管台州崇道觀(《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卷一四八、一五二)。
辛炳,字如晦,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哲宗元符三年(一一○○)進士。歷京西北路提舉,累官至監察御史、兼權殿中侍御史。以忤蔡京謫監南劍州。徽宗宣和二年(一一二○),起知袁州(明正德《袁州府志》卷六)。欽宗靖康初,召爲兵部員外郎。高宗即位,知潭州,旋以懦怯罷。紹興二年(一一三二),復以侍御史召,遷中丞。以疾請外,除顯謨閣學士知漳州,未赴卒。《淳熙三山志》卷二七、《宋史》卷三七二有傳。
鹿敏求,哲宗元符中,知韶州仁化縣。徽宗崇寧三年(一一○四),入黨籍,降充簿尉(《元祐黨人傳》卷四)。今錄詩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