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笑——第六章(1)

2017-04-13 12:54 编辑:富山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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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傍晚,布鲁斯坐在公寓窗前,想到汤姆·威尔士,暗自微笑起来。出于某种原因,那个喜欢痛斥全民无能的汤姆·威尔士很对他的胃口。布鲁斯觉得他并不像他自谦的那样无能。相反,布鲁斯认为,只有有脾气的人说起话来才会疯话连篇、怒气冲冲。而有脾气须得先有内涵。

    他从窗前站起来,穿过长长的工作室,面带失神的微笑走进厨房。这种微笑最令波妮丝觉得别扭。这么笑代表布鲁斯走神走远了,代表他已暂时物我两忘。在这种微笑下,任何活生生的东西都瞬间失去了存在感。奇怪的是,这渺茫而不现实的时刻,却是布鲁斯觉得最有把握的时刻。这时刻美妙之极——假设他手边恰好有根引线,他愿意就这样点燃它,把自己、大楼、这座城市乃至整个美国都炸了。他会优雅随便地将之点燃,轻松得好像饭后点燃一支烟。也许在走神的时候,他自己就是一座塞满了炸药的楼。波妮丝害怕这时候的布鲁斯。这害怕使她觉得丢脸,觉得自己不够强大。所以,每当布鲁斯严重走神的时候,波妮丝不是突然闷声不响了,就是大笑着想要消散这气氛。她会说:“你看着像个在窄弄里瞎逛的中国佬。”布鲁斯和波妮丝住的是专为不要孩子的夫妇设计的公寓,内部结构极为简洁。对此,汤姆·威尔士曾评语:这可是给没孩子有抱负的夫妇住的地方啊。芝加哥和纽约已有好些这种公寓了。不仅如此,它已作为潮流渗透到了底特律、克里夫兰和得梅因这样的小城市。它有一个通用的名字:工作室公寓。

    布鲁斯和波妮丝的“工作室公寓”,一进门有个狭长的屋子,屋子里有壁炉、钢琴和一张长沙发。不与波妮丝同床的时候他也不怎么去布鲁斯就睡在这张沙发上。狭长的屋子后面是卧室和小厨房。波妮丝通常睡在卧室里。另有一个工作间,供她写作之用——工作间和卧室的中间夹着卫生间。夫妻俩在家,总是在一张折叠小桌上就餐,吃熟食店买来的外带食品。桌子在就餐完毕之后还可以收进壁橱。波妮丝的卧室里,有一排抽屉专供布鲁斯存放他的衬衣和内衣,而他的外衣只能和波妮丝的衣服一起挂在她的衣橱里。“你得看看我每天是怎么在那堆乱七八糟的女用衣物里找衣服穿的。”有一次布鲁斯告诉汤姆·威尔士,“可惜了波妮丝不是个插画家。要不然她满可以以衣物为题画出些好东西。名字就叫‘女小说家之夫整装待发的清晨’。就像星期日报纸上那些题为‘我们之中’或者‘如此生活’之类的插画专栏一样。我从来不看周末画报,你知道我的意思。事实上,我从来不看报,除了看看我自己的那些版面。而那也不过是为了看看那个机灵的犹太小伙子都写了些什么。要是我跟他一样聪明,我自己肯定也会写一点儿的,而不是每次全都托给他。”

    那个傍晚布鲁斯步态缓慢地走近波妮丝。在她身后的墙上,挂着一幅她的肖像,作者是个一战以后在德国待了一、两年的男青年——回国了以后,青年心中塞满了复兴德国艺术的激情。他用粗放的线条浓墨重彩地表现了波妮丝:嘴拧向一边,一只耳朵比另一只足足大了一倍。一切为了扭曲和纠结,这可比平铺直述讨巧多了。有一次,波妮丝在家里举行了一个派对,当时布鲁斯也在场,眼见这青年侃侃而谈,堪称话痨。那以后的一天,布鲁斯下班回家,惊见那家伙又来了——这一次,他紧紧地挨着波妮丝,坐在进门那间屋的长沙发上。布鲁斯隐隐窘迫,几欲夺门而出,可又不知如何才能走得不让他们尴尬。他被迫飞速思考,最后想到这么一句,他说:“不好意思,我马上得走了,报社有事得加班,我可能整夜都不回来。”布鲁斯窘迫地走了。可这并非因为他嫉恨青年与波妮丝发生了奸情。说到底,布鲁斯对此并不在意。

    这件事情以后他开始屡屡思考起那幅肖像画来。他想就此问问波妮丝,但是又不敢。他想问波妮丝,为什么她竟能忍受让人给画成这个样子。

    “恐怕……是为了艺术吧?”他得出结论,脸上仍挂着那种令波妮丝不舒服的微笑。汤姆·威尔士、他突然杀回家的下午波妮丝和那青年的神色、他自己的种种蠢事、蠢念头……这一切都使他无法停止嘴角上那一撇嘲讽的微笑,纵使他知道波妮丝对此极为反感。可她怎么会相信,这微笑与其说是针对她,不如说是针对自己呢?

    “恐怕是为了艺术。”他边想边放了一块肉块在波妮丝的盘子里递给她。一旦想到这类短语——“为了艺术”,布鲁斯的思绪就被粘住了。他喜欢借这种说法来讽刺波妮丝,也顺便讽刺自己。现在她正坐在他的对面,双方都很明白,气氛早已一团糟了,晚餐将在沉闷中度过。之后,布鲁斯将重新坐回窗前,一坐一晚上;而波妮丝则可能出去会她的朋友。她是断然叫不动他的。

    或者,她也许会走进工作室去写那个故事。她会怎么写呢?让一个警察出现在故事里,在商店前抓住那个向蜡制模特直献殷情的男人,让他以为男人是个疯子,让他锒铛入狱。布鲁斯不断失笑于自己的这些想法。他想象警察跟男人之间可能展开的对话,想象男人如何向警察解释自己的孤独和爱情。布鲁斯曾在出席艺术家派对时见过一个在书店工作的小伙子,此君矮且憔悴,蓄着两撇细细的黑胡子。形象上正适合拿来用作故事的主角。反正波妮丝的确是如此描写外貌的。除此,小伙子还有厚嘴唇和发亮的黑眼睛——与人物描写如出一辙。布鲁斯记得他还写诗。或许他真爱过蜡制橱窗模特也未可知。没有能力爱上蜡像的诗人怎么能做好诗人呢?

    (编辑:刘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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