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忧伤解甲归田:帕慕克以及他的“凡人歌”
2018-07-08 20:53 编辑:蔚飞槐
与帕慕克同国的土耳其小说家,起码有一点是要羡慕他的,那就是,他的书在海外出版,不用担心书名被贱兮兮地改成“伊斯坦布尔的XX”——“伊斯坦布尔的激情”,“伊斯坦布尔的爱与死”,“伊斯坦布尔的爱恨情仇”……帕慕克的书,起码在字面上,可以保留他希望给人留下的印象,比较安静,克制,让人心怀期待。
诺贝尔文学奖素有“诅咒”一说,其实每一个引人瞩目的大奖都有所谓“诅咒”:得过奖的人,会从之前的高度上跌落,从而在表面上吻合了物极必反的定律。帕慕克是克服了诅咒的少数人,他在2005年后出了两本厚厚的小说,2009年的《纯真博物馆》,还有就是最新的《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他刚刚凭它入围了今年的曼布克国际奖候选名单。是得佩服他的勤奋和专注,不过,你也得承认他得益于年龄:获奖时他才54岁,在诺奖历史上,只有吉卜林(42岁)、加缪(44岁)、布罗茨基(47岁)、渥雷·索因卡(52岁)等寥寥几人,获奖年龄比他小。
《我的名字叫红》是第一部引进大陆的帕氏小说,但当时给他获奖加下最大一块砝码的,是2002年初版、充满了讽刺性政治隐喻的《雪》。在《红》、《雪》、《黑书》、《新人生》之类作品里,帕慕克尝试了很多现代派手法,例如《雪》中的卡夫卡式隐喻,《红》的纳博科夫式谜局,《白色城堡》套一个历史事件的外壳玩“王子与贫儿”式的身份互换游戏。奥斯曼帝国盘踞欧亚六百年之久,经由帕慕克的阐释,直接与现当代土耳其挂起钩来,这个土耳其压制言论自由,迫害少数民族,宗教和政治混在一起,分不清楚,制造出许多蒙着一层忧郁色彩的悲惨事件。
帕慕克得诺贝尔奖,或可跟俄国的亚历山大·索尔仁尼琴及布罗茨基相比较。2005年,土耳其政府控告他诋毁国家,瑞典人立刻把奖授予了他。本来,诺奖光环形成的安全保护罩,可以让帕慕克更直接、更大胆地发言,但他在2005年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却是温情而感伤的《纯真博物馆》。他还在伊斯坦布尔开了一家真正的博物馆,陈列展出书中男主凯末尔收集的、与女主芙颂的浪漫故事有关的所有见证物。
帕慕克说,博物馆跟书有关,跟他本人无关,不过这话大概没几个人会当真。被《纯真博物馆》感动过的读者,都会相信这是他自己的故事。访问过博物馆的人,对它褒贬不一,有说看了展品后更爱故事的,而反感它的浮华、自恋、矫情的,同样大有人在。《纯真博物馆》还给人一个感觉,是帕慕克虽然写出了不错的故事,但与《雪》、《红》、《新人生》等相比,他退得太深太远了,远到让人怀疑他是不是有心讽刺凯末尔,讽刺他的痴情,完全不知道私人世界之外还有更多更大的话题需要关心。
《纯真博物馆》絮絮叨叨四十多万言,说的还是中产阶级的劳什子,无数的晚宴、聚会、舞会,彬彬有礼的对答,精致的礼品互赠,从中依稀能窥见《傲慢与偏见》的遥远魅影。它说出的是帕慕克所属的那个人群的爱与纠结;相反,《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写一个生于安纳托利亚的外省男孩,在1969年来到了伊斯坦布尔,大部分时间做一名流动商贩,在古城的街巷里逛掉了大半辈子。这是帕慕克以前从未写过的主角,他没多少文化,也没怎么受过信仰的感召和折磨。
现在的帕慕克“只转不评”
麦夫鲁特沿街叫卖的是钵扎,一种土耳其人从奥斯曼时代就开始喝的酒。他用一种既亲切又忧伤的嗓音叫喊“钵——扎——”,为了吸引顾客。中国人都知道“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麦夫鲁特是个城里的渔樵,见证了从1970年代以来,伊斯坦布尔市内的快速变化,移民的陋屋盖起来又拆掉,希腊人被驱逐,老楼拆迁给高速公路让路,社区的发展,公寓楼的兴起和中产阶级的壮大……对所有这些,麦夫鲁特也是“惯看”,都没有什么兴趣去探究,他只是记录。
一时间的感觉是:帕慕克老了。
有一些作家,老了以后收起咄咄锐气,调出胸中所有阅历,给他的国家、民族、城市、阶级来个“纪年”,当然,视角还是个体的。比如说墨西哥有位大文豪,卡洛斯·富恩特斯,年轻时以形式创新闻名,故事里有鬼魂,有侦破,有冒险,画面眼花缭乱,老了以后,他写了本长篇叫《与劳拉·迪亚斯共度的岁月》,以一个人的经历来勾勒墨西哥半个世纪的历史,笔力分配得十分平均。
但也有很多作家刚好相反,年轻时激进,老了彻底变成极左,1990年代以来的诺奖得主中,南非人J.M.库切,葡萄牙人若泽·萨拉马戈,都是典型的“越老越凶”,库切写下了愤世嫉俗的小说《凶年纪事》,萨拉马戈有随笔集《谎言的年代》面世。意大利赫赫有名的大左派、剧作家达里奥·福,如今将近九十岁了,说起当世的大愤青,人们还是会很自然地想到他。
帕慕克更接近富恩特斯,但又有不同。帕慕克记录社会的变迁,但是无论是《纯真博物馆》里的凯末尔还是《怪东西》里的麦夫鲁特,都彻底不关心政治。他们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恋妻,痴情,没什么追求。凯末尔心里除了芙颂什么也不想,也没见他好好工作;麦夫鲁特在小说一开始抢来了妻子,从小村私奔到伊斯坦布尔,结婚生女,他的冒险精神在那一抢中就全用光了。除了卖钵扎,他还做过侍者,经营过小咖啡馆,当过停车场看车员,在电力公司做过一线小员工;他一家四口长期住一室户,迟迟没能改善居住条件。他性格柔弱,有一些很基本的忧伤和很简单的快乐,遇到一些比较高档次的家庭,就会感到抬不起头来。
麦夫鲁特,“我们的英雄”,经常被长辈指点,被平辈嘲笑,被亲属发牢骚,他没有鲜明的信念,只有一脑袋的“怪东西”。帕慕克为什么要写他呢?打个比方,看到一个瑟瑟秋风中的路边摊主,有人想到凶神恶煞的城管,有人想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有人漠不关心地走过,有人则驻足观看,看他身上的生活气息,看他动作中的趣味。
现在的帕慕克,就属于最后一类。
麦夫鲁特顶多只能自己的生意来思考政治。不过,因为这种绝对中立,他才能够四处走动,履行见证者的职能,听取从极左派到极右派的所有言论。曾因言论而触怒政府的帕慕克,现在“只转不评”。
帕慕克的第一部“女性小说”
他只想证明,凡人的日子也值得一写,凡人才是城市的主人。麦夫鲁特好像始终没有走出青少年期,虽然他经常是在苦撑,可他有一种执着的乐观精神。他有一面很低的“满足天花板”,一抬头就能碰到,他觉得能在伊斯坦布尔活下来就已经很成功了。没有人可以说,这样的人不配出现在一部小说里,还担任男一号。
凡人最需要的是爱情。越是靠近社会底层,婚姻在一个人的人生规划里占据的比重越大,倒不是说,他们会为婚姻挑挑拣拣耗费很多精力,而是说他们会把婚姻看做一个非常大的目标,大到让其他一切,包括婚后漫长的人生都显得无足轻重。凯末尔和麦夫鲁特都是这个意义上的“凡人”。两人都经历了一见钟情:十来岁的麦夫鲁特爱上了十来岁的拉伊哈(其实那是她相貌平平的姐姐的名字)。他给拉伊哈写情书,后来就是私奔。他能成功,能如此大胆,是因为他“天真”,天真的举动总是可以原谅的,而婚后的大大小小纠葛,既是麦夫鲁特为天真付出的代价,又被他凭着不变的天真一边承受一边忽略。帕慕克给了麦夫鲁特一个坎坷的人生和一个好结局,也许现在的帕慕克觉得,文学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慰藉,而不是挑战与破坏。
《纯真博物馆》被认为是帕慕克第一部“温情之作”,而《我脑袋里的怪东西》,据他本人说,是他的第一部“女性主义小说”。麦夫鲁特很是惧内,而且陷身于妻子那头的女亲属之间,那些人个个都比他见识犀利,数落起土耳其男人来毫不留情。他自己的父亲、姐妹、朋友,差不多也是个个能说会道,永远在指指点点,让心灵结构比较简单的麦夫鲁特很觉得无奈。
整体来说,凡人的精神状态是偏压抑的,感伤的,即使大多人都像麦夫鲁特一样处在一个单调的生活循环里,我们也不会去欣赏它、羡慕它。但帕慕克认为,凡人身上缩微了他所居住的地方的众多信息,这就构成了写凡人故事的充分理由。前几年,他有一本小文论《天真与感伤的小说家》出版(联系到《纯真博物馆》,说“天真与感伤”是他2005年以来的基本心境是不会错的),在书中,他说他希望其小说能让非土耳其读者,特别是那些没有多少文学阅读修养的读者,看到一些有关土耳其日常的“干货”:土耳其人吃什么,穿什么,平时的市井氛围怎样,人们都喜欢在哪里活动,如何活动。《我脑袋里的怪东西》中出现了索引、照片等等,虚构里掺入了非虚构,都源于这种明显属于一个老境中人的想法。
《怪东西》里最好看的是细节,相比于设置悬念、设计结构、让叙事富有张力,细节才是帕慕克的看家本事。文学史上有一段时间,故事要比细节重要,但如今是一个人物和故事几乎无足轻重,一本小说完全可以凭“细节为王”支撑起来的时代。只说书中的一个细节:私奔那夜,麦夫鲁特拉着女孩,在黑暗中无法看清她的脸,但他很想抚摸她,亲吻她,而“拉伊哈用随身携带的包袱轻轻地推开了他。麦夫鲁特喜欢这样”——“乡村爱情故事”即视感:即便作家不描写外貌,读者也可以想象出拉伊哈的模样了。
为什么是钵扎而不是别的?
另一个耐嚼的细节,就是钵扎。土耳其人喝钵扎足有五个多世纪了,在北非、在中东、在巴尔干半岛,钵扎都是很普及的饮料。帕慕克自己也喝着钵扎长大。这种饮料处在一个灰色地带,它含酒精,但人们都假装不知道,因为伊斯兰社会长期禁止酒精饮品,人们需要一种替代物。当年,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者们就清楚这个把戏,有的人也加入到假装不知的人群中去买来喝,有的人则据守伊斯兰教律法,抵制它的诱惑。对律法的阐释与遵信,虔诚与人的天性之间的冲突,这些在《我的名字叫红》等作品中有过的主题,换了一个样貌又重现了。
对饮食文化格外有兴趣的人,从《我脑袋里的怪东西》和《纯真博物馆》里能品到一点“舌尖上的土耳其”。例如,小说告诉我们,在1950年代,土耳其的酸奶还不是瓶装,而是盛在瓷杯子里,后来又改用塑料袋装。在区区一个小商贩身上,你能了解到各种食品的做法和包装的变迁,不过,把这些写入小说的小说家,可从不考虑读者愿不愿意了解它们。
帕慕克有一本备受喜爱的书:《伊斯坦布尔》,辐集了一些关于这座城市的散文随笔。不知有多少人——包括我在内——通过它第一次了解伊斯坦布尔,为它的“呼愁”所迷。我还记得,帕慕克说他从小就觉得城里某处生活着另一个自己,另一个“奥尔罕”,后来,他就把分身的主题用像《白色城堡》这样的小说实现出来,但到了《纯真博物馆》和《我脑袋里的怪东西》,这个“奥尔罕”本人出镜了:凯末尔和麦夫鲁特,位于迥然有异的两个阶级,分别是小说家设想的两个平行空间中的自己。他们都是有女性气质的男人,都是“爱的动物”,爱情,似乎是他们奋斗的终点,他们眼里唯爱巢最大,为了它,乐于放弃男人与生俱来的野心。
那个日日游荡的麦夫鲁特,就是帕慕克自己。他小说里一向贯穿的忧伤调调,过去输送着历史感,也掩护他在故事中施行现实批判,现在,这忧伤解甲归田,变成他本性的流露。他老了,需要休息,坐在一座仅供恋旧的博物馆里,翻检记忆,给城市写传记,给随波逐流的凡人们写一首歌,安慰他们说,生活的一切乏味与辛酸,都没有白白承受。
(实习编辑: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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