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造酒》

2023-05-08 15:34 编辑:柳妙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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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人问造酒之法于酒家,酒家曰:“一斗米、一两曲加二斗水,相参和,酿七日便成就。”其人善忘,归而用水二斗、曲一两相参和。七日而尝之,犹水也。乃往诮酒家,谓不传与真法。酒家曰: “尔第不循我法耳①!”其人曰: “我循尔法,用二斗水,一两曲。”酒家曰: “可有米么?”其人俯首思曰: “是我忘记下米。”

  噫!并②酒之本③而忘之,欲求酒;及于不得酒而反怨教之者之非也。世之学者,忘本逐末④,而学不成,何以异于是。

  (《雪涛谐史》)

  注释 ①“尔第”句——你只是没有按照我的办法去做罢了。②并——连。③本——根本。④末——非根本的、次要的事物。

  赏析 这是一篇寓言式的杂文,以学造酒的故事喻托治学的道理。

  学造酒者个性鲜明:一是向人求艺却忘记了根本,酒家介绍造酒之法顺序分明,首言要用一斗米,因为这是能造出酒来的决定性因素,而学者却正好忘此关键;二是学不成不检讨自己,却马上问罪于人,谓酒家不传与真法,轻浮、傲慢之态跃然纸上。

  作者由此生发出治学的道理,因为学造酒者的毛病正是治学的大忌:不分主次,舍本逐末,将在学业上一事无成,就象学造酒者忘了放米,永远也造不出酒来一样。再者,对于治学的人来说,未获成功,应首先自省、自责,而不应先责怪教者。因为学习成功的关键在于个人主观的努力,教者的水平、教学条件的优劣等等都只是客观的条件。

  全文通俗晓畅,如实写来,没有任何夸饰,但借助生动的形象所说明的道理却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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